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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烟台市民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一期)
地点:烟台市蓬莱区南王街道韩王王家村村南
建设单位:烟台市民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烟台市民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29日,属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利用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王街道韩王王家村村南现有厂区内厂房,建设了“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商品混凝土5万m3/a,分两期建设,一期产品为低标号商品混凝土,产能4万m3/a;二期产品为高标号商品混凝土,产能1万m3/a。本次验收为一期内容。项目职工30人,厂区内不设食堂,不设住宿。1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300天。
公示期:2023.6.8-2023.7.6(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陶总
联系电话:1358354932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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